企业偷漏税 您好!请您帮帮我,几年以前我到了现在这家新公司上班在销售部工作,因为公司业务中涉及到许多不开票的业务,所以当时的财务部门便用我个人的身份证开了3个银行的帐户,便让把所有外地业务的不开票货款汇到这3个帐户上,存折和密码都放在财物的保险柜中,以便统一管理,等积攒到一定数额便让我和财务去银行以我的名义取现金,财务部门也没有向我出具过收款之类的收据,我当时因为是新来的员工也就没有在意,也不敢说什麽,(持续时间大概有3年,往来资金大概有几十万),可现在有人要想举报公�
2010-06-04 09:34 SPD-3(北京-西城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04 12:15
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违反了相关财务会计法律规定,鉴于你个人并非主管负责人员,亦非公司管理人员,只是被利用的对象,故此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