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保险和赔偿问题 本人在一家店里上班六年了,店方一直没有给员工交保险,今年3月份,店转让了,新老板现在把法人名称和单位名称都变更了,如果我要求他给我补交保险,那之前的六年都能补偿吗??现在老板要装修,让我们装修完再来上班,他辞退我们要补偿一年多一个月的工资吗??
2014-12-13 15:16 mierha……(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冉兵律师 2014-12-13 15:24
可以的。协商无果,申请劳动仲裁。
2 莫高经律师 2014-12-13 15:37
1、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不改变原单位的存在,你可以请求其为你补办养老金等劳动保险;2、他单位解除合同辞退你们的,你们可以根据各自在该单位的工龄,以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3、工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工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月的工资。 我的补充: 2014-12-13 15:39
4、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4-12-13 16:03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
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