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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伤害致轻伤
关于故意伤害致轻伤 家人被他人殴打致伤,对方先动手,期间有报警,但殴打结束时警察才到,捉住其中一人,现家人伤情鉴定为轻伤,警察局以被抓人不承认打人,没有证据为由不愿立案。多次要求立案均以案情仍在调查中,周围监控未拍摄到被打画面,作为利害关系者证词不足以证明其打人等理由拒绝立案,并表示没有抓到人,且作为受害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打人肯定不可能立案且此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只表示会调查,请问该如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让公安部门捉拿打人者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此做法是否合理?
2014-12-11 18:48 xxcj(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11 18:57
这是可以先协商的,协商不成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 110网律师  2014-12-12 17:36
不立案肯定有问题,否则轻伤怎么产生的。坚持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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