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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但我不愿意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但我不愿意 我们公司办事处撤销,要求我调回公司总部,但是我不同意,可否要求公司对我进行适当的补偿,入职两年多,刚开始我有签订个劳动合同,但是至今说我入职资料未交齐,劳动合同不能盖章,至今未收到劳动合同,所以对于里面的条款不清楚,工作地点当时合同上也未写明,合同是2年一签,我签订的时候是2012年的5月,但是公司有同事说,我的合同可能说2014年12月30日到期,也就是再有20天就到期了,这样的情况,还能向公司申请适当补偿吗?
2014-12-11 09:39 zhiyed……(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11 09:44
这是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12-11 13:05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4-12-11 09:42
你可以拒绝调动,公司以此解雇你,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或者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4-12-11 09:59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
5 赖贺明律师  2014-12-11 10:27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注意先搜集组织证据材料。
6 陈晓云律师  2014-12-11 14:57
有权不去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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