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协议 1987年,甲方(某镇政府)建设街道门面房屋,资金不足,乙方(某单位)自愿资助了部分资金(10万元),双方签立协议,房屋建成后,其中几间由乙方经营使用,双方约定,产权归甲方,乙方拥有永久使用权,并进行了公证,该协议未约定期限,也没有针对今后出卖房屋时双方权力义务的具体约定,现在,甲方称要出卖此房屋,欲要求乙方迁出。请问,甲方的行为是否违背协议,乙方能否拒绝或要求其他补偿?
2010-12-22 19:23 mq1234(安徽-六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23 15:00
此房屋是否有房产证?经营使用权不存在永久的。最多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