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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助、 我弟弟和我母亲对她很好 也没什么吵架,我们是浙江的、 她把孩子没有我们允许下抱江西南昌去,消失那天晚上发QQ和我们说四五天回来,第二天说孩子她自己请人照顾不会给我妈妈带,我们能不能报警?能不能法庭争取抚养权,(我弟与她没有到法定年龄,孩子是私生的)。
2010-12-22 18:30 陶红燕(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12-23 09:54
可以争取。关键是看自己有事么好的条件?
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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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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