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全款购买了1批房屋,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注明已付清全部购房款 我公司全款购买了1批房屋,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注明已付清全部购房款,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预售备案登记,因开发商资金短缺,2年多没办理验收合格证,至使我办理不了产权证,后开发商将该批房以在建工程抵押在1个资产公司贷款,请问我应追究房管登记部门的责任呢?还是开发商的责任呢?怎样去解除这个抵押?
2014-12-03 23:44 短信用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04 11:00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12-04 11:04
开发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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