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产权纠纷 我在夫妻生活期间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楼房,至今没有还完贷款,前不久把这所楼房到公证处公证到我妻子名下,房照仍然是我名字,现在要离婚,请问房产权应归谁所有。
公证是在家里做的,公证处盖的章,公证上说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债务由女方偿还。不过没有任何房产方面的证据材料。这样的工证更有效吗?
公证是在家里做的,公证处盖的章,公证上说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债务由女方偿还。不过没有任何房产方面的证据材料。这样的工证更有效吗?
2014-12-02 10:05 grh189……(辽宁)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2-02 10:14
共有财产。公证相关,咨询公证书
2 吴延刚律师 电话:13009256675 2014-12-02 10:36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该公正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推翻该公正,这个公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虽然房子登记在你名下,如果离婚,你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该房产归其所有,债务由其承担,如果法院按照她的主张判决,其持生效判决,可以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3 隋新律师 2014-12-02 10:07
你好,属于你妻子。
4 陈亮律师 2014-12-02 10:09
属于有效的公证。领取房产证后女方会要求你配合过户到其名下。
5 张俊杰律师 2014-12-02 10:58
有效的公证。
6 孙新律师 2014-12-02 11:50
归女方所有。
7 陈晓云律师 2014-12-02 13:10
按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