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请帮助我。谢谢 请各位帮帮我姐。
我姐在2009年六月结婚,结婚之前姐夫买了套房子,结婚之后姐夫和姐姐关系一直不好,总是吵架,甚至动手打我姐,说我姐在外面 有情况,我姐实在受不了于是在2013年二月离婚。只给了我姐一万块,其他甚么也没有。然后于2013年六月复婚,上个月他夜不归宿然后发现他在外面有女人,现在我姐想离婚,想要孩子和房子,房子写孩子的名字。不知道行不行,有没有可能
姐夫家里人早就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还支持他。孩子跟着这样的家庭肯定不行。但是我姐一个人又没有文化。没有工作。想带孩子必须得有一个住所。
如果没有可能。那能不能要求赔偿钱?我在网上查好像可以陪甚么精神损失费。清纯费甚么的。姐夫说家里只有六万块。能要求赔十万或者二十万嘛?不够让他自己想办法去。
还有如果房子在拿结婚证之前那就属于婚前财产。在拿结婚证之后买的即使是男方出钱那也属于婚后财产嘛?
我姐在2009年六月结婚,结婚之前姐夫买了套房子,结婚之后姐夫和姐姐关系一直不好,总是吵架,甚至动手打我姐,说我姐在外面 有情况,我姐实在受不了于是在2013年二月离婚。只给了我姐一万块,其他甚么也没有。然后于2013年六月复婚,上个月他夜不归宿然后发现他在外面有女人,现在我姐想离婚,想要孩子和房子,房子写孩子的名字。不知道行不行,有没有可能
姐夫家里人早就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还支持他。孩子跟着这样的家庭肯定不行。但是我姐一个人又没有文化。没有工作。想带孩子必须得有一个住所。
如果没有可能。那能不能要求赔偿钱?我在网上查好像可以陪甚么精神损失费。清纯费甚么的。姐夫说家里只有六万块。能要求赔十万或者二十万嘛?不够让他自己想办法去。
还有如果房子在拿结婚证之前那就属于婚前财产。在拿结婚证之后买的即使是男方出钱那也属于婚后财产嘛?
2014-12-01 22:44 qlz123……(湖北-孝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2-01 23:17
你好:起诉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4-12-02 09:58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3 110网律师 2014-12-02 13:00
1、双方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和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可以在离婚时要求男方支付损害赔偿。
2、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取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抚育费按照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给付,要结合父母的收入水平、小孩的消费水平和实际生活地水平确定。
2、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取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抚育费按照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给付,要结合父母的收入水平、小孩的消费水平和实际生活地水平确定。
4 王宇航律师 2014-12-02 14:32
不是的,房子还是男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