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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房产赠与给其中一个子女,因情况变化能收回吗?
唯一的房产赠与给其中一个子女,因情况变化能收回吗? 十几年前我们夫妻把仅有的一套房产办了赠与给大女儿了(末公证),原在赠与协议上写明,我们二老与大女儿同住。随着年迈多病,己不能爬七层楼梯了,因此只能住在儿子家。作为有三个孩子的父母,我们当时办赠与手续时,未征求过另外二个子女的意见,而现在却不能去大女儿家住,心里纠结,因此想收回赠与给大女儿的那套房子,法律上允许否?这是一问。二问,如果合法,如何办理再过户手续?请予指点,不胜感谢!
2014-11-30 12:48 150448……(浙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11-30 13:39
如未过户 可以撤销赠与
如是附条件(要求大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大女儿不履行可以撤销赠与

涉及财物的行为 有必要请律师陪同办理
请引以为戒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11-30 15:34
当时过户了么?没过户,就撤销吧。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11-30 16:08
如果已经过户了,那你们只能去和女儿协商;如果协议上附加条件的,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 110网律师  2014-11-30 17:44
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予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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