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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维权
怎么维权 我在长春理工大学租店在食堂内,现在老板把楼交给学校(是个人盖的楼还有20年使用期)。要我们1月10号前搬走不给任何陪付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签合同的时候今年加了1条[如因政府或学校有任何变动乙方就是我们自己负责]我没签只交了房租。但学校是给了他2800万买回所有权的。如能答复非常感谢
2010-12-21 12:30 HqD8600(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2-21 12:33
应该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包括没有租用期间的房租,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0-12-21 13:01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退还尚未到期的租金。最好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3 赵亮律师  2010-12-21 13:33
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对方确实存在违约情况,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0-12-21 16:11
是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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