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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违约金问题
北京户口+违约金问题 我今年毕业加入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给解决北京户口,但是签了一个服务期协议,4年内不许离职,否则赔18万。工资极低,想要离职。
公司的主要问题: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一份,一式两份全在公司手里;在未出示协议具体内容情况下,要求我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加班无加班费,一周工作六天。
可否算是公司存在过错,即时要求离职?离职不想赔付违约金,胜算多大?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2014-11-27 12:39 sosa19……(北京-海淀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申维丰律师  2014-11-27 12:41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2 徐卫东律师  2014-11-27 12:59
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1-27 13:1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4-11-27 14:25
一般情况下,此类案件实践中不需要支付或者支付少量违约金即可。
5 陈晓云律师  2014-11-27 14:33
户口不能作为违约金设立条款,加班无加班费的,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加班费。
6 孙新律师  2014-11-27 14:33
在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离职。如果没有专项培训,对于服务期违约金的约定可以予以反驳。
7 孙新律师  2014-11-27 14:53
申请劳动仲裁,证据方面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收集,可以来电详询。
8 赵剑律师  2014-11-27 15:57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单位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建议与单位协商一下,协商不了,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何投诉:
1、准确地确定自己所在的用人单位的名称。
2、找对劳动监察机构。
      劳动监察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在省一级叫劳动监察总队,在地市一级叫劳动监察支队,在区县一级叫劳动监察大队。
     如何确定所在企业由哪一级劳动监察机构管辖呢?有两个办法:一是搞清楚该企业在哪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是在市社保局缴纳,则由市劳动监察支队管;若是在区县社保局缴纳,则由区县劳动监察大队管辖;若是省属中央企业,则由省总队管辖。二是拨打当地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了解。
3、前往投诉
带着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还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免费进行咨询。
9 怀向阳律师  2014-11-27 16:45
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情形只有进行专业培训和保密协议,其他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无效
10 李建成律师  2014-11-27 17:15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11 常路律师  2014-11-27 17:50
您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12 邢珂铭律师  2014-11-28 12:46
不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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