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辞职的问题 请问本人于今年8月份提出辞职申请(中铁六局天津铁建),但是单位说需要向上级单位审批,在此期间停了我的基本工资、所有保险和公积金,但是直到现在也没给我个说法,我还有继续享有我的待遇的权利吗?
2014-11-26 11:21 hanlei……(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11月26日 14时09分
您好,需要看您提出辞职申请后是否还要单位上班,付出劳动,如果还在上班可以要求单位发放工资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26 11:24
这是应该有的
3 孙新律师 2014-11-26 13:3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批准。如你提出后,仍在单位上班,应继续享有应有的待遇。
4 王学福律师 2014-11-26 15:10
申请劳动仲裁。
5 陈晓云律师 2014-11-26 15:24
有继续享有 的待遇的权利
6 孙新律师 2014-11-26 15:49
可以申请仲裁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