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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左权遂道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我于9月9号上班被重物砸伤右脚
我在左权遂道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我于9月9号上班被重物砸伤右脚 我在左权遂道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我于9月9号上班被重物砸伤右脚,右脚第4跖骨、近节趾骨基底部骨折,老板答应补1万块钱,我没接受,现我去做了工伤伤残鉴定,鉴定为十级,老板还是只答应补1万,这样的鉴定走程序有效吗?
2014-11-24 17:06 短信用户(山西-晋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1-24 17:11
你好,是可以的。
2 110网律师  2014-11-24 17:13
如果你走工伤认定程序的话到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肯定还要重新做鉴定的
3 110网律师  2014-11-24 17:1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陈晓云律师  2014-11-24 18:12
十级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7个月的工资),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单位无社保的,由单位赔偿。

无合同超过一个月的,还有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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