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般来说租赁合同的押金是按租金比例的多少收取的,法律上有否明文条款规定
房租合同未到期 提前一个礼拜通知房东退房 现房东不退剩余房租 不退押金是否合理
合同期内若乙方中途违约,是否可要回预付的租金,合同中有注明押金租金不退。
合同时间未到,想退租,房东不退押金 还要倒扣我一个人房租是否合理?
签订租赁合同收取转让费是否合法?
租赁合同中约定“拖欠租金加收每天三倍租金”合理吗?
房屋到期未续签合同,续交租金,如不租提前半个月通知房东,押金是否应该全退?
我和房东没有租房合同,现在不住了 房东要扣我两个月的租金加押金,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