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司请一包工头做外包,在工期完工之后根据包工头提供的结算单,我朋友在结算单上签字后交老总签字,给了财务,财务已将钱付交给包公头,但是现在公司查账,说给包工头的价格太高并且结算单上统计的数量也有错, 造成公司巨大的损失,公司报案说我朋友和包工头合伙诈骗(理由是我朋友在结算单上为什么要签字,为什么要给包工头的价格太高),并且统计员现在也说是我朋友指示他虚报统计单上的数量,请问一下律师,这构成诈骗嘛?如果不是属于什么?
2010-12-19 17:11 快乐六月天(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2-19 17:21
答:如果罪名成立的话,则涉嫌职务侵占。
2 110网律师 2010-12-19 18:41
不构成诈骗,涉嫌职务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