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家人是否构成诈骗罪 2009年4月1日某某共向我借款70万元人民币,以及利息合计利息11万元,用于投资,并将合作社复印件给我,另外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证给我,因了解,合作社是父子经营但法人是儿媳,儿子为合作社的总经理,且经营期间一直是父子在经营,我便相信他,一段时间后我因急需用钱向其索要几万元,他都曾多次以种种借口不还。我还发现某某将借款用于给正在上学的儿子买房,而不是用于投资。涉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希望追回受害人的欠款。
2010-11-30 18:12 许茹(山西-太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30 18:23
根据你的描述,现在不不能认定为诈骗。先协商,不成再报案,最后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