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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公证以后,可以一次性付清房款给卖家吗?
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公证以后,可以一次性付清房款给卖家吗? 由于卖家在外地工作,他想把本地的房产卖掉,但是他说他很忙,只能回来一次,就是房产交易的那天他会回来一次,签合同还有跟我一起去房管国土2个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到公证处公证房产在我名下,房款打清后以后房产证做到我的名下后,就我一个人去领就可以了,不用双方去领,然后叫我一次性打清房款,请问卖家这样的做法,我有什么要小心的吗??如果没有的话,能告诉我这样的交易的流程是哪个先哪个后比较安全呢?谢谢,万分感激!
2010-12-19 13:33 隔壁六楼(广东-梅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20 11:31
房款打清后以后房产证做到你的名下风险很大,建议分期支付房款,过户后再支付大部分余款,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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