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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货物丢失了我要负责吗?
客户的货物丢失了我要负责吗? 我在物流公司上班,我给一位客户送货时,因客户有事未在家由其妹妹代为签收。事隔2周后又去给该客户送货,该客户说上次送的货在卖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包,要求我们协助查找。隔了几天后,该客户又给我们主管打电话,直接要求我们赔偿。当要求客户提供证据时,该客户说监控已坏,提供不了任何的证据。同车送货的共我们两人,当时送达后因见不是本人收货,详细的跟其妹妹讲明了货物的数量,其妹妹也在货单上签字确认。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客户的要求合理吗?我们需要赔偿客户的损失吗?所参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2014-11-18 15:04 voyo(山东-潍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田鲁剑律师  电话:13792690753  2014年11月18日 21时20分
对于客户所讲,如果主张货物缺少,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其次,客户的妹妹已经在收货单上签字,意味着你们已经完成了送货的义务,因此,对于损失的赔偿不需承担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如有需要可详询田鲁剑律师。
2 陈亮律师  2014-11-18 15:15
属于客户自己的责任,对方已经有一名成年家属签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110网律师  2014-11-18 15:30
你是不需要负责的,首先由客户自己负责,其次你们公司的责任。你只是员工,责任不有你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4-11-18 19:19
需要对方举证少货
5 高延昌律师  2014-11-18 20:37
客户的主张需要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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