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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纠纷的问题
关于房产证纠纷的问题 我与2009年12月20日房产公司向我交房。
其中协议中有一条关于产权登记约定
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天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卖出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来第二项处理: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的0.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他是现在通知我去拿房产证的他们有违约吗?


还有他们说我的架空城面积超了要我支付超出的钱我有义务要支付吗?我们的房款交清的时候他们怎么不说啊,现在才说。
2010-12-19 13:25 口非心是2(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9 22:58
建议按照实际面积结算为好。至于延期问题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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