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样的工时规定是否合理 我在天津市开发区的西蒙克拉电子有限公司做操作工工作,,公司定的是工时制度,每个月20号结考勤,每个月达到174个小时才给基本工资,不到工时的要从基本工资里扣钱,另外,他的员工手册上说周六日加班按2倍工资支付,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做的,一个月只要超出他的174个小时,他就按1.5倍工资支付,请问这个单位的制度是否符合国家劳动法,还是说天津市开发区有开发区的劳动法,谢谢
2010-12-18 15:38 fit959……(天津-南开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电话:15522318437 2010年12月18日 21时24分
首先需要看是综合工时还是标准工时,每个月174小时原则上符合法律规定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2-18 18:36
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