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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彩礼问题
婚姻彩礼问题 我和对象是经别人在去年12月2日认识的,今年9月29登记10月23日结婚的,在结婚前给女方过了7万元彩礼钱。在结婚前偶尔有点小矛盾但问题不大,主要是她说我性格方面的。但是结婚后她变本加力了,总挑我的毛病,说我不关心她,不爱她,为人处世不好,总之三天两头就闹点矛盾,现在感情出现危机,如果她提出离婚会反还我的彩礼吗?
2010-12-18 13:19 张成(黑龙江-大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程烨环律师  2010-12-18 13:22
一般情况下,只有你能够证明你现在生活困难,并且是低于当地正常的生活水平,是由于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的,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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