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还款 家里有人借了高利贷,是分多次借入,实际收到本金大概是10万左右,但是每次写欠条的内容大概是“借***(人名)**元, 借款人:*** 日期:**月 **日 至**月**日 ”共有多张欠条,总额大概是25万,请问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还多少钱呢?如果在他们追讨期间内,伤害了欠债人,比如拘禁,殴打啊,这方面出现什么问题时候可以反起诉债务人。
2010-12-18 10:08 小熊点点(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18日 10时12分
如果有非法拘禁,可以报警,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12-18 13:57
你好。
如果在欠条中没有证据证明本金和利息分别是多少,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方是高利贷贷款,那在法庭上依法律规定还是要支持对方欠条上的金额。
如果债权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解决。
如果在欠条中没有证据证明本金和利息分别是多少,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方是高利贷贷款,那在法庭上依法律规定还是要支持对方欠条上的金额。
如果债权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解决。
3 毛健民律师 2010-12-18 18:50
还钱的数额,要看证据。如果非法拘禁或殴打债务人,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