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如单位不签或终止合同,能获双倍赔偿吗? 06年9月入厂,合同到06年12月31日。07年1月又签一年。07年12月又签三年,10年12月31日到期。够签无固定期的条件吗?厂里终止合同,不再续签。能双倍赔偿吗?
2010-12-17 12:44 vJk8620(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7 13:46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也就是续订次数是从08年开始计算的。你的情况应该还不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按终止合同的规定赔偿,没有双倍赔偿。双倍赔偿只有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时才有。
也就是续订次数是从08年开始计算的。你的情况应该还不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按终止合同的规定赔偿,没有双倍赔偿。双倍赔偿只有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时才有。
2 110网律师 2010-12-17 15:12
可以要求补偿金
3 李军律师 2010-12-17 15:53
1、不够;
2、公司不愿意续签,支付你三个月工资补偿。
2、公司不愿意续签,支付你三个月工资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0-12-17 17:39
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不续续签,可以主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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