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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对方拒还婚内债务该怎么起诉
离婚了对方拒还婚内债务该怎么起诉 离婚半年了,离婚协议内容:财产分割:是房子归我(房子是婚内共同财产只值50万)我补偿对方50万(按正常分割应该是只补偿对方25万).无子女。 离婚协议写的是无共同债务,但是实际上我们婚内是有20万的借贷(是两个人一起去银行借的,两人都有签字),这笔债务条当时并没有写上离婚协议,只是对方口头答应会还,那时我充分信任对方。所以我答应赔50万给对方,现在我50万全付给对方了,但是现在对方反悔.拒还这20万贷款。还以离婚协议上没有共同债务为借口说没有义务还。
问题1:对方拒还那笔贷款的话我可以起诉重新分配财产吗?
问题2:我只起诉对方要求还那20万债务的话胜算大吗?或者胜的话法院只会判要求对方还全部20万还是有可能只要求还一半?
问题3:离婚协议已经被公证过了,并且已经履行了,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
2014-11-08 12:01 hailan……(广东-深圳)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4-11-08 15:21
可以起诉由对方承担50%
2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4-11-10 17:06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3 钱亚芳律师  2014-11-08 12:08
如果确实有共同债务,那么还是可以的,但这需要让银行来起诉你们。
4 陈晓云律师  2014-11-08 12:10
会受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5 110网律师  2014-11-08 12:11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6 江珍来律师  2014-11-08 12:13
会受理的
7 110网律师  2014-11-08 14:34
起诉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8 付成刚律师  2014-11-08 14:51
你要能举证这个20万的共同债务存在,而离婚协议没有处分的,可以起诉,重新处理。
9 110网律师  2014-11-08 22:40
会受理,具体可致电本律师。
10 110网律师  2014-11-09 22:41
如果确实有这一笔债务,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半的。
11 110网律师  2014-11-11 11:25
您好,者2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而相互之间一般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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