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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在公路上碰到人算交通事故吗?没报警,4个月了还可以报警吗?
自行车在公路上碰到人算交通事故吗?没报警,4个月了还可以报警吗? 2014年5月6日我骑自行车经过某大学一立交桥下坡转直角弯处碰到一清洁工放置右车道的斗车上,人倒时,碰倒该清洁工,导致其耻骨骨折。我负担其全部医药费后,并答应负担误工、陪护费,对方仍上诉法院。对方私自按工伤标准司法鉴定为九级,一处为耻骨定为十级,一处为腰椎横突骨折,定为十级,两处相加定为九级。如果是交通事故,则可能定不了伤残。请请问是交通事故吗?我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现在还可以报警吗?
2014-11-07 20:21 672215……(湖南-衡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汤启坤律师  2014-11-07 20:25
你可以应诉,然而在法庭上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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