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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交通事故
自行车交通事故 朋友骑自行车与一逆行骑自行车妇女相撞,妇女自行车后座上的孙子(5岁)从车座上滑落下来左手腕骨折,未住院,32天去了石膏,拍片说长的有些歪,医生说不影响功能,慢慢可能会长正。孩子父母是个体户,发生地是邯郸,这种情况,朋友需要付医疗费外,还需要付营养费和护理费吗?如果需要,按什么标准,请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2010-08-28 19:06 annyji……(河北-邯郸)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8 21:56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的。
2 易明律师  2010-08-30 14:17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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