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后补签的合同,夫妻一方已不知情为由不承认 我承租的商用房,房产证上是房东妻子的名字,当时签合同时是他们夫妻一起来的但是是房东签的字,他妻子没签字,后来因为协商我和房东又签了一份关于取暖费的合同,之前的合同说取暖费是我们出,补签这份改成是房东出取暖费了,现在房东妻子不承认这份补签的合同,我想知道哪份协议生效,我应该拿这取暖费吗
2014-11-07 12:34 zp1321(吉林-白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11-07 12:37
答:有效。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07 13:02
你好,后合同有效。
3 钟欣主任律师 2014-11-07 13:24
补签合同有效。
4 陈晓云律师 2014-11-07 14:26
之前 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