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咨询 1、原告在工地干活时,从山上摔下,重伤住院,原告与被告工头没有劳动合同,但有工友出庭作证,有实际的劳务关系。 2、被告不是工程的负责人,他父亲承包的,但是他父亲已过世,由其子,也就是被告代行承包,其子有实施的管理行为。 3、原告已请律师开庭,但是开庭当天,不是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的律师出庭,由其同事代为出庭,律师在法庭上没有据理力争,导致法院宣布择日开庭。 4、想咨询a.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工友出庭作证时,所花费差旅费、误工费、伙食费 b.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律师费 c.%
2014-11-07 08:18 shenlo……(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11-07 08:46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2 孙新律师 2014-11-07 09:05
诉讼费可以要求有被告承担。差旅费可以根据票据依法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