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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如果要求提供不相关的证据我是否可以拒绝
执法机构如果要求提供不相关的证据我是否可以拒绝 具体的事件经过是这样的,我是一名货车司机,最近因为在运输过程中涉嫌抛撒滴漏被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找上了。他们让我提供我车辆挂靠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然后我说我以前因为超限被路政处理的时候他们只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我真的没法拿到。行政执法局的人就说一定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我问他们有什么用,他们也说不出所以然。我觉得这个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跟我的处罚没有直接关系吧,请问这个算不算无关的证据?我能不能拒绝提供?
2014-11-06 20:42 zmk_33……(浙江-绍兴)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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