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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中的工伤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中的工伤赔偿责任 我现在遇到一起工伤赔偿,希望各位律师给我指点一下~~谢谢大家了。
   事情是这样的:旁边有一个村子拆迁,钥匙已经全部交完,村子已空,拆迁办向外出售村子里能拿走的东西~比如已经贴好的瓷砖,楼板,屋顶的瓦片。只要是你能拆下来的东西~你拆下来后,拆迁办估计个低价,你把钱交给拆迁办,就可以把东西拉走。生意很好,村外站着一群等待被雇佣进去拆东西的工人。
  我为了想要一些瓦片,雇佣了一个人,他在这已经拆了好多天了,他负责把瓦片从楼顶上拆下来,装上车,收取一定的费用。结果他刚上楼,什么都开没开始,就从楼顶上摔了下了,我也不知都以外是怎么发生的。他进了医院。
   我和他有一定的雇佣关系,这我知道,但责任全由我承担吗?拆迁办和受伤的工人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拜托各位帮忙看下我们3方的责任,和应当支付的赔偿标准,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冤枉,我和这个工人见面不到5分钟,他刚上楼就发生意外,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我也很难过,但是赔偿数额过大,全由我一个人承担吗?
2010-12-15 03:52 f117wa……(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2-15 08:27
雇主你承担责任
2   2010-12-15 22:5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受伤的工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应由你来承担。拆迁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的雇主即你自己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这不属于工伤,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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