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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我在离职员工签字上边加一句:本人自愿离职,与本公司无任何经济纠纷。我承担责任吗?
老板让我在离职员工签字上边加一句:本人自愿离职,与本公司无任何经济纠纷。我承担责任吗? 本人是保安部门主管,老板(法人)让我将其保安员开除,本人将其辞退,员工将公司起诉,要求劳动赔偿,支付双倍工资,(注:公司没有给保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保险。)本人已经离职,这个员工离职时候我手写了一个工资已经结清的条,员工也签字了,事后老板让我在员工签字上边再加上一句:本人自愿离职,即日起与本公司无任何经济纠纷。注:“这句话是员工签完字情况下加上去的,签字人不知道,)请问,员工将公司起诉,要求劳动赔偿,支付双倍工资,我会承担责任吗?
2014-10-31 18:52 wanshi……(天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10月31日 19时13分
你加上的,不影响员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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