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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诉某公司产品缺陷案。
小偷诉某公司产品缺陷案。 甲公司制造了一缺陷产品,但主观上不知情,连同其他产品一并销售给了已公司,小偷丙将该产品窃回家中,在使用中该产品爆炸,造成丙右眼失明,丙向法院起诉甲公司,要求甲赔偿,后法院将乙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起诉。在起诉中甲公司认为,公司在制造产品中已尽了足够的注意,主观上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乙公司称丙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不受法律保护。甲乙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2010-12-14 20:30 王思倩(山西-晋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2-14 20:51
答: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是生产者;乙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进入流通市场。
2 孙新律师  2010-12-14 23:50
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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