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男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主动放弃了楼房价格鉴定,按照5年前购买毛坯楼的价格进行财产分割,因此有至少7万元未参与财产分割,孩子由女方抚养。在案件执行时女方提出以应付男方的28000元楼房折价款抵销每月400元的7年多的全额抚养费。女方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现在女方重新索要不足部分的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
2014-10-30 14:25 519505……(吉林-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10月30日 14时30分
按离婚时约定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4-10-30 14:29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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