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尊敬的律师:本人于2007年8开始在武汉受聘于一家台资企业,2008年在第一份合同到期后又签了第二份劳动合同,2010年4月因个人提出辞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我是否应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可以,补偿的金额大概是多少?谢谢!
2010-12-14 15:38 Xug6922(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4 18:09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0-12-15 10:10
主动离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0-12-15 15:27
自己辞职 麽有补偿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