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能否以诈骗立案 之前认识个女的,谈过几个月的恋爱关系,分手两年后,今年8月份取得联系,她在贵阳我在天津,女的说要和我和好并说要和我一起买房,于是我在网上给她汇了7万元,后来她对买房一事总是隐瞒,于是我找她要回我的7万元,她不给说7万元算她青春损失费,后我又去她的城市找过她,她一直躲着不见,联系不上。去她城市找她我自身又花费了1万元开销。后我于9月1日回天津报警,警察一直拖着,直到10月下旬才开始给我调查这个事,那女的拿出一份购房合同给警察看,自然那合同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警察说这事不构成欺诈。 请问这种是否构成欺诈行为,能否以欺诈罪立案。
2014-10-31 12:54 whcmre……(天津-南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福律师 电话:15522255899 2014年10月30日 05时39分
涉嫌诈骗,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2 齐志龙律师 2014-10-29 18:59
具体需要看证据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0-29 19:01
你好,收集证据,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4-10-29 19:29
报警并提供线索,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还可以考虑民事诉讼解决。
5 刘秀章律师 2014-10-29 19:45
可以向上级机关举报
6 韩士队律师 2014-10-31 13:18
如果不能刑事立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相关款项。
7 孙新律师 2014-10-31 14:42
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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