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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元的诈骗到公安机关报警,为什么说不能立案
504元的诈骗到公安机关报警,为什么说不能立案 2009年3月份在湖北荆门市打山东临沂山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电话询问怎么购买该公司大豆低聚糖,公司客服人员告之武汉有营业人叫张永菲,及其电话.与张永菲联系上后,她告之张永菲的帐号,说按帐号汇款,钱到发货,这样我通过与张联糸购买山松牌大豆低聚糖四年多,只到今年4月19日汇款也收到货.今年8月8日又与张联糸后给她汇了504元,结果过了七天没收到货,打她的电话,一直不接.又打公司电话查询,客服说这个人己不是该公司的员工,张的行为巳构成诈骗.8月15日我到本地公安机关报警,结果被告之不能调查立案.我想咨询一下:该不该立案
2014-08-17 17:31 yuchen……(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8-17 17:46
这个属于经济纠纷,而且金额过低,你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要注意:这个公司在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诉讼时可以一起起诉。
2 胡爱军律师  2014-08-17 17:58
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3 周俊岭律师  2014-08-17 18:32
报案时可以联系其他受害人一并到派出所报案或者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派出所,争取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现在公安派出所出警任务重,对因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的报案只予以登记报案。如果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能够判断受害者是一个大的诈骗案中的一个,就会积极上报并及时刑事立案,否则案子太小,也会容易使其不太愿意办理,或者虽然接受,但不投入大量精力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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