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 2人合伙经营企业,需支出一笔或多比费用用于送礼,但是具体多少金额,支出前,支出后,都没有通知我,等到年底我两分红了,才告诉我说送礼用了多少钱,无单据,无发票无任何证据,只有口头声明,这合适吗?正常合伙这种支出应该要经我同意或支出金额需要和我商量吗,合伙对于这种支出的定义是什么?
2014-10-23 08:16 wabao0……(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郑世红律师 电话:18968281909 2014年10月23日 08时35分
你可以不承认,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23 08:14
这是可以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