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女方为男方打过两次胎,分手时,女方要求巨额赔偿金,是否合理‘ 恋爱期间,女方为男方打过两次胎,男方现在重新有了女朋友,要和女方分手。女方闹自杀,女方妈妈带人胁迫男方写欠条,要求赔偿女方青春损失费。女方还动手打男方。到派出所报警,警察不受理。
请问现在男方要怎么做。
请问现在男方要怎么做。
2010-12-12 21:10 星星鱼(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3 15:00
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情况应该赔偿。
2 2010-12-13 23:34
可以不予理睬,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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