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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未达到结婚年龄)分手后,女方父母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合理吗?
同居(未达到结婚年龄)分手后,女方父母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合理吗? 我和前女友是读书时候的同学.一起几年了.因为性格不合我们最终分手了.但是分手他父母不知道.后来我又重新找了一个新女朋友..但是现在他的父母打电话叫我赔偿青春损失费.他们说我们分手没有通过他们就不算分手.并对我人生实施威胁! 我现在都才21岁未达到结婚年龄.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该赔偿青春损失费吗?我又该如何保证我自身的安全呢?
2009-10-17 16:07 roqian(四川)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蓝 兵律师  2009-10-17 16:09
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如果同居期间有共有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
2 李岩玲律师  2009-10-17 16:17
要求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3 孙新律师  2009-10-17 16:47
青春损失费爱法律上没有依据,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报警解决。
4 李英俊律师  2009-10-17 18:21
不需要赔偿。
5 110网律师  2009-10-18 07:56
无法律依据
6 喻远军律师  2009-10-18 08:45
青春损失费用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7 杨一林律师  2009-10-19 15:06
不应当赔偿。
8 110网律师  2009-10-24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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