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追尾 伤者要求复检查怎么办 我老公车与一出租车发生追尾,我们是全责。副驾使座上一48岁女性乘客下车称颈部受到碰撞头晕,要我带她去新医大一附院急救中心做检查。急救中心大夫开了颈部X片和头部CT,检查结果均无异常。由于伤者是本院职工,家属又找到当晚神经外科大夫在病历上写下第二天再做头部CT以防有慢性出血。今天我陪伤者家属又做了一次CT检查,急诊外科和神经外科大夫均说未见异常。但伤者主诉头晕、嗜睡,而且认为我也找了大夫(因为大夫一直说她问题不大也没有病床住院)很生气要求住院治疗一星期后复查核磁。因为担心住院费用不可预计,保险员也要我也病人协商最好不要住院。说了很多好话,我与伤者协商后,伤者同意回家休息,如无大碍一周后复查核磁。因为感到歉意,也希望伤者不要再生枝节,下午我买了一只羊送到伤者家中。我现在很无助,如果伤者只是提出休息一周复查核磁我都愿承担,包括伤者的误工费、陪护费及家属误工费等。如果伤者一直说病情不好,且一周后做了核磁还不罢休我该怎么办?是否凭伤者的自诉感到头晕就要反复检查?检查费是我垫的钱,伤者或家属是否有配合我办理各项医疗发票及单具证明的义务?车辆保了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010-12-12 20:02 tutu52……(新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13 16:23
你垫付钱的时候应当要求对方签字证明,否则以后有纠纷不容易举证。
对方的伤情要由医院做决定,可以拒绝再支付费用,等对方起诉时积极应诉,要求对方自行举证。
对方的伤情要由医院做决定,可以拒绝再支付费用,等对方起诉时积极应诉,要求对方自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