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法律咨询
房产证变更咨询
房产证变更咨询 先生/小姐好:
我有一个门牌号码3楼和4楼上下两套房子,一个房产证,上面有我奶奶(2004年8月已故),我父亲(2007年8月已故).我母亲(健在)三个人的名字,我奶奶有4个子女,除了我父亲,其他三个都健在,我父亲有我和我妹妹两个子女.现在我想把我奶奶和父亲的名字注销,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想请问需要具体走啥程序?需要提供啥证明材料?另外,我这个行为是否属于继承遗产税?我国是否有遗产税?如果有,相关的费率是多少?是否还牵涉到其他费用?如果我想把这张房产证分成两张,应该扎操作?同时还想请问,如果相关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和不放弃继承权,操作流程是否一致?这两张房产证是否都能填写同一个人的名字(比如说我的名字)?谢谢
2009-03-30 21:40 海棠(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30 22:48
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
2 110网律师  2009-03-31 08:34
1.我国没有遗产税,但是从实务操作来讲,通过转让变更产证权利人比通过遗赠变更要节省税费。

2.产证分拆,具体还是到房产交易中心去问比较好。

3.这一个产证的2套房子,你奶奶部分的遗产,你奶奶的4个子女都有权继承。如果放弃,事务上应该一起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要看户口薄的。
3 李军律师  2009-04-01 19:25
目前不存在遗产税。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