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 你好,我的父亲去世了,没有立遗嘱,母亲在世,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父亲房产证的名字需不需要更改,如果改成我的名字,需要办哪些手续,需要经过其他人的同意吗?
2014-10-20 09:09 JanWan(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20 09:13
这是不需要的
2 110网律师 2014-10-20 09:23
你好!如改成你的名字,需要其他第一顺序继承放弃继承并办理公证。 我的补充: 2014-10-20 09:23
持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3 孙新律师 2014-10-20 09:24
如果你父亲留下的房产属于你父亲和你母亲共同所有,则,你父亲去世后,发生继承房产的二分之一由你母亲继承,另外二分之一由你母亲和四个子女共同继承。父亲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更改,你们亲属共同协商就可以。
如果要改成你的名字,比较便捷的方法是,去法院以继承纠纷提起诉讼,你当原告告其他共同继承人,其他人如对房产放弃继承,则法院判决你父亲留下来的房产全部归你所有。
当然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属于母亲,除非母亲也放弃她的权利给你,整套房屋所有权才能归属于你。
最后,你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到房屋所在地权属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即可。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电话联系。
如果要改成你的名字,比较便捷的方法是,去法院以继承纠纷提起诉讼,你当原告告其他共同继承人,其他人如对房产放弃继承,则法院判决你父亲留下来的房产全部归你所有。
当然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属于母亲,除非母亲也放弃她的权利给你,整套房屋所有权才能归属于你。
最后,你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到房屋所在地权属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即可。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电话联系。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4-10-20 09:54
必须更改,法定继承,应当要他们同意
5 陈晓云律师 2014-10-20 09:56
需要更改,要其他人同意或参与。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6 刘振海律师 2014-10-20 10:35
要公证或起诉继承
7 110网律师 2014-10-20 12:45
需要其他人同意
8 110网律师 2014-10-20 14:46
要改成你的名字需要你的母亲和兄弟姐妹放弃继承的部分,然后公证再去办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