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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谢谢! 我朋友跟我借钱五万并打了借条,说几个月后还,并且还用房产证做了抵押。现在朋友已经不知去向,钱也收不回来,我去收回房子可是发现已经有人住进去了,还告诉说房子是他们买的,对于这种情况,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正当权利。
2014-10-18 00:13 wwopop……(陕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18 07:08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2 康治斌律师  2014-10-18 07:48
涉嫌诈骗,建议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处理。当然你也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归还。房产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请采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18 09:56
你好,可以依据欠条起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18 14:28
如果借款人卖房子的时间早于向你借钱的时间,那他就涉及诈骗。从法律上来讲,房屋抵押只有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说,单纯借条上写房子抵押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追究借款人刑事责任有难度的话,建议你尽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你们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此借款的诉讼时效就会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算,两年内你如果不主张权利,就会丧失胜诉权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21 13:32
房产证在你手里,但是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抵押,没办理抵押手续,所以抵押起不到作用的。你现在只能起诉法院来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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