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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犯法吗?这是应该如何解决
他们犯法吗?这是应该如何解决 你好!我在北京一家餐馆工作3个月了。月薪2200(刚开始时是2000)这3月来,总共休息一天半,一天12个小时,现在我想辞职,由于员工不足,不让我走,怎么办?
2014-10-17 15:03 239383……(北京-朝阳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10-17 15:10
辞职是你的权利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
2 孙新律师  2014-10-17 15:04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常路律师  2014-10-17 15:04
您好,提前30天提出离职即可
4 李建成律师  2014-10-17 15:05
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5 申维丰律师  2014-10-17 15:1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徐卫东律师  2014-10-17 15:38
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7 孙新律师  2014-10-17 16:26
您好,早上已经回复过。辞职是你的权力,用人单位无权强迫劳动。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你还有权向其主张加班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建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8 怀向阳律师  2014-10-17 17:45
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即使单位不同意,三十天后你也可以离职,同时,未按照国家法定时间休假的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不过需要收集证据。
9 赵江涛律师  2014-10-17 18:08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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