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犯法吗?这事应该如何解决 你好!我在北京一家餐馆工作3个月了。月薪2200(刚开始时是2000)这3月来,总共休息一天半,一天12个小时,现在我想辞职,由于员工不足,不让我走,怎么办?
2014-10-17 15:01 239383……(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17 15:21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纠纷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4-10-17 15:05
双方协商解决吧!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0-17 15:06
你好,协商处理,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4-10-17 15:30
您好,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5 徐卫东律师 2014-10-17 15:36
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6 孙新律师 2014-10-17 16:25
您好,早上已经回复过。辞职是你的权力,用人单位无权强迫劳动。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你还有权向其主张加班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建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7 赵剑律师 2014-10-17 16:52
您好,你可以解除合同的。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提请仲裁。
8 怀向阳律师 2014-10-17 17:46
可以书面提出辞职,即使不同意三十天后也可以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