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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友分手,要求赔偿自己为她所支付的费用
和女友分手,要求赔偿自己为她所支付的费用 我与女友相识半年,半年期间没有发生同居关系,在一起期间为对方开销万元费用,包括买衣服购物等,对方现在要求分手,我也接受;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拿回自己为对方所支付的费用?
2014-10-16 23:11 LONG28……(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10-17 09:54
你好,赠与的一般没有书面证据很难要回。
2 110网律师  2014-10-16 23:12
不可以的,属于自愿行为
3 刘祖虎律师  2014-10-17 00:20
自愿行为
4 110网律师  2014-10-17 08:28
你需要举证,如无法举证,视为恋爱期间的赠与
5 110网律师  2014-10-17 09:04
建议协商解决。
6 赖贺明律师  2014-10-17 09:53
自愿行为,要不回来了。
7 关淼律师  2014-10-17 12:47
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8 110网律师  2014-10-17 14:17
你可以尝试要一下,要不回来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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