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前妻的房产问题 我家是自己造的房子,属于拆迁安置房,于2004年3月份造好,一直没办房产证。2004年12月份我与前妻登记结婚,2006年12月份经法院调解离婚,我们没有孩子,法院的调解书上没有说到房子。现在2014年我们村统一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工作人员说我的房子是2005年批下来的,所以现在要办房产证的话必需要前妻来签字,但是前妻不来签字。我该怎么办?还有像我这样的房子婚前已经造好了,但是在婚内批下来的。这样算不算我跟前妻的共同财产?请求各位大律师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2014-10-16 10:49 zrh201……(浙江-台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10-16 11:37
婚前财产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10-16 13:10
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4-10-16 10:51
主要看房屋合同是合时签订的。如果是婚前签订的,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16 10:51
你好,属于婚前财产。
5 陈晓云律师 2014-10-16 11:02
算你婚前个人财产
6 何翠主任律师 2014-10-16 11:12
可以起诉确权;属于您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7 孙新律师 2014-10-16 11:26
你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
8 张莉兰律师 2014-10-16 11:28
属于婚前财产
9 110网律师 2014-10-16 19:58
属于您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