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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仲裁赔偿款应该由总公司赔付还是分公司赔付?
请问劳动仲裁赔偿款应该由总公司赔付还是分公司赔付? 我所在的公司是分公司,总公司在外地,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双倍工资,仲裁院让我把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列为被申请人。请问我如果胜诉,会由哪个公司来赔付?如果是判总公司赔付而他们又故意托欠,我怎样才能要回赔偿款而又不需到总公司所在地?
2009-03-30 10:43 xyz888(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30日 11时10分
 1 先由分公司承担,不足则由总公司补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30 10:54
分公司和总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9-03-30 10:47
分公司和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 杨一林律师  2009-03-30 20:28
先由分公司承担,不足则由总公司补足。
5 喻远军律师  2009-03-31 06:14
应当由分公司和总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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