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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用工时间和工资问题
关于单位用工时间和工资问题 我现在是银行储蓄柜员,入行近三个月。因为是新开行,没有公章,就只签了一份临时合同,合同中也没注明工资待遇,只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是基本工资的九成。至今三个月还有十天,还没明确说过工资问题,也没有发过一分钱。且最近开业,每天工作时间平均近11个小时,双休日也要上班。
请问这是否合法?请提供意见。谢谢!
2010-12-10 20:12 赤雪(浙江-舟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11 16:46
不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以参考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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